当消防应急广播设备发生故障时,应在100秒内发出故障声、光信号,故障声信号应能手动消除,再次出现故障时,应能重新启动;而故障光信号则需保持至故障排除为止,该设备还应能够显示具体故障类型及其位置,包括信息传输线路断路或短路、主电源欠压、备用电源连接线断路或短路等情形。
应急广播系统的基本要求
- 电源配置:主电源应采用220V, 50Hz交流电,并设有接线端子;同时配备有备用电源或相应接口。
- 自动切换功能:具备从主到备以及反向转换的能力,确保无论何种情况下都能持续供电。
- 适应电压波动:即使面对额定电压±15%的变化也能正常运行。
- 组件构成:完整的系统由音源设备、功率放大器、火灾报警控制器(联动型)、输出模块及扬声器组成。
联动控制机制
- 在建筑内部安装多个警报器的情况下,系统可以同步激活所有装置。
- 单次警报时长建议设置为8至20秒之间,与语音播报交替进行。
- 通过控制面板或者预设程序实现对不同区域的选择播放,支持远程监听功能。
- 对于煤矿等特殊环境而言,为了保证安全撤离效率,通常会将广播点设置于距离工作面大约100米的位置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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