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广播系统分类及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实施细则》的制定与执行部门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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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是为了加强对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的管理,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而制定的法规,该规定于1993年10月5日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29号文件发布,并根据2013年7月1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38号文件进行了修订,关于公共广播系统工程设计规范的问题,以下是一个详细的解答。

公共广播系统工程设计规范

公共广播系统是一种广泛应用于各类公共场所的音频传输系统,其设计需要遵循一定的技术标准和规范,以下是一些关键点:

1、系统组成:公共广播系统通常包括音源设备、信号处理设备、功率放大器、扬声器等主要部分,还可能包括紧急广播功能、远程控制模块等附加组件。

2、音质要求:确保声音清晰可懂,无失真或杂音干扰,在设计时需考虑环境噪声水平及声学特性,选择合适的扬声器类型和布局方式以达到最佳效果。

3、覆盖范围:根据使用场所的具体需求确定合理的扩声区域大小,保证所有听众都能获得均匀且高质量的音频体验,对于大型场馆或者复杂空间结构,则可能需要采用分区控制策略来优化性能表现。

4、安全性与可靠性:特别是在涉及紧急疏散指示的情况下,必须确保系统的高稳定性和快速响应能力,为此,应选用经过认证的产品,并定期进行维护检查。

5、节能环保:在满足功能需求的前提下尽可能降低能耗,比如通过智能调度算法减少不必要的开机时间;同时注意材料选择对环境的影响,提倡使用可回收利用资源制造的产品。

以上就是关于公共广播系统工程设计的一些基本指导原则,希望这些信息能够帮助您更好地理解和实施相关项目,如果您还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联系我们!

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及其实施细则解析

本文介绍了《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的背景信息,并详细阐述了公共广播系统工程设计中应注意的几个重要方面,希望通过这篇文章,读者能够对如何构建一个高效、安全且环保的公共广播系统有更深入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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