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的填写,以及监理单位如何撰写验收记录的问题,本文整理了四个关键点,帮助大家更好地理解和操作。
一、表头部分的填写要点
检验批的质量验收应由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并邀请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共同参与,具体步骤如下:
<li><strong>班组自检:</strong>各分项工程在班组自检合格后,由企业专职质检员依据相关资料条款,在下一道工序施工前进行验收。</li>
<li><strong>填写记录:</strong>检验批的质量验收记录由项目质量检查员填写,随后由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组织验收并确认。</li>
<li><strong>单位(子单位)工程名称:</strong>按合同文件上的单位工程名称填写,子单位工程需标出具体位置。</li>
<li><strong>分部(子分部)工程名称:</strong>根据验收规范划定的名称填写。</li>
<li><strong>验收部位:</strong>明确标注一个分项工程中的抽样范围,如“二层①~⑩轴线砖砌体”。</li>
二、主控项目与一般项目的填写
“主控项目”应简明扼要地说明实际达到的质量状况,填写质保书编号和试验报告编号,避免使用模糊语言。“一般项目”如有具体数据则填写数据,无数据则描述实际情况,不合格项必须进行处理,否则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
三、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的详细填写
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是重要的检测结果文件,需严格按规定填写:
<li>记录基本信息:检验批号、检验日期、检验员、检测设备编号等。</li>
<li>记录每个检验项目的检测结果,并注明是否符合要求,如有不合格项,需详细描述原因和处理措施。</li>
<li>记录表需由检验员及其上级管理人员签字确认,确保准确性和实效性。</li>
四、建设监理意见的撰写
建设监理意见应由监理工程师签字并注明日期,如有多名监理工程师参与,建议分别签字并注明日期,附上相关的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和其他资料,便于后续审查和归档,监理人员应在记录上签字,表明对工程质量的认可和监督,并注明日期和具体意见。
五、原材进场报验检验结论的写法
原材进场报验检验结论可根据具体情况调整,以下是一个常见格式:
<li>原材料名称</li>
<li>批号/编号</li>
<li>供应商信息</li>
<li>检验方法</li>
<li>检验结果(列举各项指标并与标准比较)</li>
<li>结论:合格/不合格/待定</li>
<li>检验员签字</li>
至此,关于检验批监理单位验收记录的撰写要点已介绍完毕,希望这四点解答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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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修改后的内容更加条理清晰,信息更为全面,同时也保留了原文的核心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