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公司的采购和验收,或者会计和出纳,可以是同一个人吗,关于采购与验收不能为同一个人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采购与验收不能为同一个人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一家公司的采购和验收,或者会计和出纳,可以是同一个人吗
不可以
按照相关法律规定 的不相容岗位:
不得由一人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全过程:会计职务与出纳职务分离,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不得由同一部门或个人办理固定资产采购业务的全过程:采购职务与验收职务分离;
不可以按照相关法律规定 的不相容岗位:不得由一人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全过程:会计职务与出纳职务分离,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不得由同一部门或个人办理固定资产采购业务的全过程:采购职务与验收职务分离;
采购和验收不相容的原因
不相容的原因:
内部牵制,是内部控制的精髓之一,不相容职务分离是控制活动基本手段之一;
不相容职务分离要求企业全面系统地分析、梳理业务流程中所涉及的不相容职务,实施相应的分离措施,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制约的工作机制。
采购人员是否参与验收
项目验收时,采购需要参与。
法律依据为《政府采购法》第四十一条,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组织对供应商履约的验收。大型或者复杂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验收方成员应当在验收书上签字,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此外,《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七十四条规定,采购人应当及时对采购项目进行验收。采购人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的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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