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消防设备电源监控器图的问题,本文整理了两个相关介绍,让我们一起来详细了解。
1. 实时监测功能
- 系统能够实时监测各消防设备回路电源的电压值、电流值;
- 通过检测消防设备电源的电压值和电流值,判断电源是否存在断路、短路、过压、欠压、过流以及缺相等状态,并进行报警和记录。
2. 状态信息显示
- 系统实时显示当前设备的状态信息(包括设备状态、供电状态、设备故障状态、通信状况等)。
3. 故障报警
- 监控器与传感器之间的连接线短路或断路;
- 监控器与分体电源间连接线的短路或断路及影响系统功能的接地;
- 监控器自身主电源欠压;
- 被监控的消防设备供电中断;
- 被监控电源电压值≤额定电压的85%或≥额定电压的110%;
- 被监控电源发生缺相、过载等供电异常现象;
- 当监控器出现以上故障时,发出声、光故障报警信号;故障信号声音可以手动消除,当再次有故障报警信号输入时,能再次启动声音信号;故障期间,非故障回路的正常工作不受影响。
4. 记录查询
- 监控器可以记录所有相关故障报警信息,其中包括故障的部位、类型和时间,当报警解除并排除故障时,记录恢复时间,可以通过历史数据快速查看报警与故障记录。
5. 自检功能
- 监控器通过自检功能,自动检查其音响器件、面板所有指示灯与显示器,同时不影响非自检部位的工作状态。
6. 监控功能
- 通过监控器软件的操作,可对所有连接到监控器的传感器进行远程控制,包括实时监控、报警设定值、通讯地址等参数的设置和传感器的远程复位。
7. 权限控制功能
- 为了确保监控系统的安全运行,监控器系统软件操作权限分为三级,不同级别的操作员具有不同的操作权限:
- 日常值班级:可进入软件界面查看实时监测情况、消除报警声音和查询报警记录。
- 监控操作级:可操作除针对系统本身的信息维护外的其他操作。
- 系统管理级:可操作系统的任何一个功能模块。
8. 打印功能
- 设备自带微型打印机,当有故障报警时,打印机可以自动把报警与故障的信息打印出来,也可以在查询中选中需要打印的信息,手动打印。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的设置规定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的设置一般有如下规定:
1、应根据建筑物的性质、发生电气火灾危险性、保护对象等级设置电气火灾监控系统。
2、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应有下列部分或全部监控装置组成:
- 电气火灾监控设备;
- 剩余电流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
- 测温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
- 线型感温火灾探测器。
3、应根据工程规模和需要检测电气火灾部位,确定采用独立式探测器或非独立式探测器。
4、应根据电气敷设和用电设备具体情况,确定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形式与安装位置。
5、在无消防控制室且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设置数量不超过8个时,可采用独立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
6、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的设置不应影响供电系统的正常工作。
其依据的法规和规范有:
- 国家标准GB13955-2005《电气火灾监控动作保护装置的安装和运行》
- 国家标准《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的安装和运行》GB13955第6部分
- GB50045-2005《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9.1.1条要求
- GB14287-2005电气火灾监控系统
至此,以上就是关于消防设备电源监控器图的介绍,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